每次公交車進站的時候,往往都是一批人擁擠著上車,人多難免會發生事故。對此,城市相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來防止問題的發生。   按照新標準規定,每個站臺停靠線路數不宜超過6條,線路超過6條時,可分站臺布設,站臺間距不宜小于25米,站臺總數不宜超過3個。 對于站臺的設置,標準提出,站臺應靠近客流集散點設置,距地鐵站、長途汽車站、火車站、機場及住宅小區出入口等大型客流集散點不宜大于200米。站臺宜結合停車港灣設置,一般設在距交叉路口50米以外處。在主干路上,宜設在距交叉路口100米以外處。在快速路上,站臺宜設在距出入口100米以外處。     標準指出,站臺不應設置在坡度大于5%的道路上。 對于站臺的規模,標準規定,站臺寬度不宜小于2.2米,人均面積不宜小于0.5平方米。站臺地面宜高出路面0.2米。站臺地面面層應防滑、易于維修,材料應依照所在地區的景觀特色確定等。 另外,報刊亭、電話亭、廣告牌及廢物箱等設施不應設在乘客集散的通道上。 對于相關部門出臺的這些規定,一定程度上的降低了公交站臺出事故的風險。確保了乘客的安全,也改善了我們的乘車環境。 |